斂財有“道”團伙破紀 機關算盡集體“翻船”
信息來源:清風揚帆網
發布日期:2017-10-26
“唉,自從我拿了這錢后,我就知道這一天是遲早的事!”面對執紀人員的審查,常州市金壇區東城街道隴東村原黨總支副書記于勝懊悔的說。同為該案審查對象的隴東經濟合作社原副社長蔣友忠、經管站原站長李正海、東城街道動遷辦工作人員張福元,也先后交代了自己的違紀事實。
這件事還得從6年前說起。2011 年年初,常州市金壇區東城街道應發展建設需要,啟動對相關土地的征收工作。于勝、蔣友忠、張福元、李正海四人具體負責本村被征土地附著物的進行清點、核實、登記等工作。剛開始,四人也算是認真負責、兢兢業業,但是面對著經手的一筆筆上級政府撥付的征地、移墳大額補償款,他們從眼紅到心理失衡,再也坐不住了,打起了歪主意。
說干就干,初嘗甜頭
于勝等四人經初步商議,覺得幾人每天工作十分辛苦,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一致同意“搞些錢花花,算是給自己補償”,溝壑一氣、一拍即合。2012年3月間,他們在協助政府進行移墳工作過程中,采取虛報村民虞留平、虞衛華土地附著物的手段,從上級政府補償款中騙去了公款25580元進行私分,每人分得人民幣5000余元。
多次作案,越陷越深
“這錢掙得又快又簡單”,這是于勝等四人騙得第一筆公款后的想法。在貪欲的驅使下,他們故技重施,膽子也越來越大。經查,在2012年11月至2014年6月間,四人以虛報村民土地附著物的方式,又陸續五次從上級政府騙取公款,截至案發,共騙得公款276561元予以私分。
滑向深淵,悔之晚矣
從他們的工作履歷可以看出,他們也曾熱愛本職工作,業務能力強,能主動承擔有困難的工作,善于聯系群眾,任勞任怨,勤勤懇懇,其中,李正海還因工作表現優秀多次受到上級表彰……但貪廉一念間、榮譽兩重天,他們鋌而走險,利用了手中的權力明修棧道、暗度陳倉,將本職工作當成斂財手段,終釀大禍,受到黨紀國法的制裁。2017年7月,金壇區紀委分別給予于勝等四人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已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執紀者說】
肆無忌憚虛報信息騙取補償款,表面上看是違紀村官任性用權、群體謀取私利,破壞了黨員干部形象,造成不良影響,最終自食苦果,但也暴露出村務公開不規范、村級監督不到位等問題。
該案再次警示我們,嚴防征地補償領域腐敗問題,既要強化對審核批準、資金撥付、經手管理等關鍵環節的監督,對發現的問題露頭就打、嚴肅查處,既查當事人的責任、也查違紀行為背后失管失察者的責任,通報曝光、形成震懾。同時,還要以案為鑒、舉一反三,補齊監管機制方面的短板和漏洞,強化紀律和警示教育,促進基層黨員干部堅決守住紀律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