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征地未完結 村干部集體入“監獄”——福建省福清市鏡洋鎮下施村村委干部騙取監獄征地補償款問題剖析

信息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發布日期:2016-04-14


  “我早知道遲早會有這么一天!”在福建省福清市紀委第一紀檢監察室,該市鏡洋鎮下施村原黨支部書記林選興感嘆道。對于包括他本人在內的該村八名村干部違紀違法一事,他表示極其后悔:“嗨!都是一個‘貪’字。”


  林選興的后悔源自于該村2013年為福建省福清監獄擴征項目征地一事。面對上級政府撥下來的89萬多元征地補償預撥款,該村村委8名干部打起了歪主意。他們商議了一個“巧妙”的對策:以征用墓地的名義,使用虛假村民名字騙取出補償款16萬多元,大部分用于吃喝玩樂。


  他們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一封群眾舉報信卻讓他們的這個“秘密”浮出水面。福清市紀委調查組調取了下施村征地補償款發放名冊,并協調公安局核對戶籍信息,發現其中有不少根本不存在的領款人,由此找到了處理這起違紀問題的突破口。最終,下施村8名村干部全部被立案審查,并交代了違紀事實。


  2013年初,福清監獄擴建征地項目經規劃審批,在福清市鏡洋鎮下施村進行征地,征地面積為109.32畝。下施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林選興、村黨支部副書記江細珠、村委報賬員吳可金、村計生專干兼婦女主任吳艷、村委委員楊祖仁、陳永明、村委調解員林秋銀、村黨支部委員江炎鑫隨即開展征地工作。


  2013年至2014年期間,福清市政府相關部門針對征地項目先后下撥給下施村委征地補償預撥款8912702元,由下施村委負責征地補償款的發放。


  一直以來,下施村財務收入甚微,突然間有了這么一筆巨額征地補償款,參加征地工作的8名干部的心里再也平靜不下來了,打起了歪主意。


  林選興見其他7名干部心照不宣,遂提議虛套征地補償款用于吃喝玩樂、支付臨時聘用人員工資和私分。見沒有人反對,也沒有人“棄權”,他們說干就干,并且分頭行動:林選興讓吳可金負責具體沖賬,制作了虛假財務憑證;林選興和吳可金等人以子虛烏有的村民“楊嚇太、林春貴、楊貴蘭、鄭嚇平、楊旭、楊炎輝”的墓地征用名義、假冒村民“徐玉珠、陳正龍、楊祖文”的征地、墓地征用名義騙取預撥補償款。


  初次虛報冒領得逞,讓他們嘗到了“甜頭”。此后,他們又多次故伎重演,虛列遷墳農戶征地補償款。只要“額外”開支多了,他們就隨意捏造墓主姓名,一而再、再而三地虛報冒領補償款以沖賬。除此之外,他們還通過虛增征地面積的手段,套取征地補償款。福清市紀委于2014年10月對林選興予以立案審查。經查明,被下施村兩委干部騙取的預撥補償款共計161358元,這些款項一部分被他們私分,其余都用于吃喝玩樂,大肆揮霍。監獄征地工作還未完結,被征地所在村干部就全部案發,一一被紀委立案調查,等待他們的,將是黨紀國法的制裁。


  面對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制裁,林秋銀更是懊惱不已。“都是一個‘貪’字!”他說,“村干部貪污征地補償款,村兩委干部不但沒有形成相互監督制約,反而參與其中,沒有一個村委干部提出反對意見。都怪自己紀律意識太淡薄了!”他抱怨,當初只要有一個人提醒不要做違紀違法的事,不能拿違紀違法的錢,他就不會有今天這樣無言的結局。他驚呼:失去了內部監督與權力制約,根本無法預防此類貪污犯罪。可謂是說到許多貪污犯心坎上了吧!(福建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