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風"監督哨】屢屢違規 上演"三十六計"

信息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發布日期:2016-03-18


【“四風”監督哨】屢屢違規 上演“三十六計”
——共青團北京市石景山區委員會原書記楊俊峰違紀問題剖析


  楊俊峰,32歲就成為正處級干部,一度風光無限,成為“80后”公務員談論的熱點人物。然而,他卻心無戒律,行無底線,屢屢違紀,終食苦果。


 “暗度陳倉”,私設小金庫。2012年至2013年,楊俊峰通過虛列培訓費、會議費以及將青聯委員捐款不入賬的方式,套取現金設立“小金庫”;以多付少結活動經費的手段,在合作公司賬上形成賬外賬。


 “巧立名目”,揮霍公共財產。2013年,楊俊峰組織團區委工作人員以培訓、過集體生日的名義先后前往懷柔、密云等地公款旅游;使用“小金庫”款項購買購物卡、禮品卡等送禮;借舉辦慶典活動之名,公款宴請、超標準接待,名目五花八門、金額大小不一。


 “偷梁換柱”,以權謀私。楊俊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公車私用,接受禮品,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比如,在商場為自己購物,小票拿回單位,讓辦公室工作人員去商場結賬后,開具內容為文化體育用品的發票,用公款報銷。


 “瞞天過海”,對抗組織調查。在發現苗頭性問題后,區委組織部、紀委領導先后多次與其談話,楊俊峰表面上信誓旦旦,實則不以為然、心存僥幸。在組織調查期間,還將保管在團區委辦公室財務人員處的“小金庫”賬本私自要回,阻止他人提供證據材料,轉移隱匿證據,花心思搞變通,妨礙組織審查。


  2015年9月,楊俊峰被開除黨籍,撤銷共青團北京市石景山區委員會書記的職務(由正處降為科員)。


  對黨員干部而言,每一次對紀律的漠視、對規矩的踐踏,都可能成為打開貪腐之門的“鑰匙”;自我約束的“風紀扣”每解開一顆,就意味著對各種誘惑的防備解除一分。(北京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