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破壞營商環境典型案件(聚焦國企領域)

信息來源:市紀委 發布日期:2022-11-11

港口集團下屬郁州海運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王冬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干擾公平競爭問題。2016年10月至2020年4月,王冬利用職務便利,以他人名義購買集裝箱,再出租給郁州海運有限公司,從中獲利346.8萬元。王冬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解除勞動合同,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

江蘇方洋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原副總工程師袁海波違規評標干擾公平競爭問題。2020年7月,袁海波利用擔任某棧橋工程業主方評委便利,為某投標單位中標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相關人員所送現金55萬元。袁海波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解除勞動合同,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江蘇富源海洋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孟祥實違規招標干擾公平競爭問題。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孟祥實利用職務便利,采取安排圍標、內部招標、協調中標單位轉包等方式,將富源公司負責的多個工程項目交由贛榆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實施,非法收受該公司項目負責人等所送現金、房屋裝修款共計41萬元。孟祥實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

江蘇海州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徐勤夫向企業負責人索要錢款問題。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徐勤夫為填補個人投資虧空,以借為名多次向多個項目施工方負責人索要錢款共計125萬元。徐勤夫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