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報3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信息來源:市紀委
發布日期:2022-12-09
灌云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六中隊原執法隊員吳剛等人收受財物為他人違法車輛免于處罰等提供幫助問題。2020年4月至2022年7月,吳剛與同事顏廷祥、胡偉偉合謀,利用擔任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執法隊員等職務便利,收受現金、超市卡等財物共計61.07萬元,為閆某某、王某某等18名管理服務對象違法車輛免于檢查、處罰或者減輕處罰等提供幫助。2022年9月,吳剛、胡偉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顏廷祥被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東海縣石榴街道興隆村黨支部第一書記王佃品截留侵占土地復墾補償款問題。2018年至2020年,興隆村開展土地復墾,上級財政部門撥付相關補償款。2020年3月,王佃品召開村干部會議研究決定,截留部分補償款,以“小塊復墾土地清障賠補款”名義,給村干部每人發放3000元復墾土地監管費,共計2.4萬元。2021年12月,王佃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贛榆區金山鎮馬集前村衛生室負責人董興利違規套取醫?;鹫紴榧河袉栴}。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董興利通過分解處方、夜間多次刷卡、空刷醫療保障憑證等方式,違規套取醫療保障資金共計9950元,用于個人支出。2021年12月,董興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