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二級巡視員汪輝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信息來源:市紀委
發布日期:2024-03-21
日前,經連云港市委批準,連云港市紀委監委對灌云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二級巡視員汪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汪輝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連云港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連云港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汪輝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