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觸、拖延,對施工不配合、不支持,迫使施工單位知難而退”,去年11月的一天,一名基層單位的有關負責同志反映農村污水整治工程因受當地村干部干擾,項目難以推進實施。
該問題線索直指莊橋街道童家村黨支部書記、童家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長陳龍。隨著調查的深入,一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逐漸浮出水面,寧波市江北區紀委對陳龍立案調查,因涉嫌受賄犯罪,去年12月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這一消息在江北區農村掀起了一陣波瀾,昔日村民眼中的能人,為什么會身陷囹圄?
2002年,陳龍擔任童家村黨支部書記。面對村干部工資、村里的水電費都無錢支付的狀況,他帶領集體班子和群眾,埋頭苦干,積極發展集體經濟,到2010年,村集體可用資金達350萬元,村民生活水平逐步改善。
隨著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前來找陳龍幫忙的人也多了起來,有人請客吃飯,有人送煙送酒,也有人送些錢財……陳龍照單全收。作為童家村黨支部書記以及童家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的董事長,他大小事都搞“一言堂”。一些涉及全村利益的重大決定,從表面上看,都經過了兩委會的集體討論,但事實上,陳龍提出的意見從來沒有人反對,用陳龍的話講:“開兩委會不過是演一場戲給村民看看。”
就這樣,洪某、蔡某等人慢慢進入了陳龍的“朋友圈”。充當中間人,為他人承攬村里各項工程提供便利,成了陳龍的生財之道。
2012年底,童家村實施耕地復耕項目工程,該工程由財政撥款,委托童家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對外招標。陳龍將這個消息告訴了“好友”洪某,通過洪某牽線,從事渣土清運的老板劉某找到了陳龍。在陳龍的指使下,劉某違規串標后中標。陳龍向劉某收取每車350元的倒土費。
調查中發現,2012年至2015年期間,陳龍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操作工程招投標,幫助專門從事渣土清運工程老板劉某中標耕地開墾項目、提供渣土傾倒場所、壓低渣土傾倒費等,從中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80余萬元。
陳龍作為一名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對紀律缺乏敬畏,任性行事,對法紀缺乏警醒,從違紀滑向違法,最終墜入犯罪深淵。
在悔過書里,陳龍寫道:“悔不當初,不該目無黨紀國法,收取他人錢財。希望用自己的案例去教育警醒廣大黨員干部,增強他們的紀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陳龍案件是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的一個縮影。2015年,寧波市江北區紀委對街道(鎮、部門)、部分行政農村兩個層面開展了4輪巡查,重點圍繞集體“三資管理”、工程項目招投標等領域,發現了一批農村干部問題線索,共查處農村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12起,給予黨政紀處分12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在加強農村黨員干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起到了較強的警示教育和震懾作用,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拓展延伸到了基層農村。
農村干部是與群眾接觸最廣泛、最直接的群體,其言行直接影響到百姓對黨、對政府的評價與感受,強化基層黨員干部的黨章意識、紀律意識和表率意識顯得尤為重要。(寧波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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