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江西省紀委通報,修水縣馬坳鎮副鎮長吳永紅因違規插手工程項目被行政記過處分并免去副鎮長職務。鎮黨委書記邱慶輝、鎮長帥曉珺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被分別給予黨內警告處分;紀委書記陳英因履行監督職責不力被給予誡勉談話!
2016年1月7日,修水縣第二巡查組到馬坳鎮巡查的第二天,就收到一份舉報信,舉報內容是該鎮副鎮長吳永紅插手工程項目、其妻兄李高華承包集鎮弱電管網鋪設工程建設的問題。“典型的違規插手工程項目問題!”第二巡查組組長陳穎川的第一反應,馬上向上級匯報。縣紀委立即開展初核調查。1月19日,修水縣紀委決定對吳永紅等人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2015年4月,馬坳鎮開展桿線亂拉集中整治活動,擬建設集鎮弱電管網鋪設工程,由副鎮長吳永紅具體負責。吳永紅妻兄李高華得知相關信息后,向其提出承攬該工程。8月底、9月中旬,吳永紅先后兩次分別向該鎮黨委書記邱慶輝、鎮長帥曉珺說情打招呼,請求予以關照。9月23日,邱慶輝主持召開鎮黨政班子會,研究集鎮弱電管網鋪設工程發包事宜。吳永紅沒有回避,在會上推薦李高華承攬該工程,會議確定將該工程直接發包給李高華。9月25日,帥曉珺代表鎮政府與李高華指定的人員簽訂了工程施工合同。其中馬坳街弱電管網鋪設工程合同價282830元,塘三里街弱電管網鋪設工程合同價64300元,且未按照有關規定向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告知備案。
“當時主要考慮到如何盡快完成工程,同時又能照顧一下親屬,我自己沒有拿錢,承包價又不高于市場價,給誰做都是一樣的。”糊涂的吳永紅竟不認為自己的行為已經踩了 “雷區”!
本來還有一次向組織交代問題的機會。但是僥幸心理使他最終丟了“官帽”。早在2015年9月,江西省開展違規插手工程項目問題專項治理,明確時間節點,嚴格劃定政策界限,對自查自糾者從輕、對頂風違紀者從嚴,目的就是讓那些有問題的干部能夠抓住機會、自我“救贖”。
“當時我確實懷有僥幸心理,覺得沒有人會提這事。”吳永紅追悔莫及!
落實“兩個責任”不力 黨委書記、鎮長、紀委書記三人被處分
在吳永紅問題上,黨委書記邱慶輝、鎮長帥曉珺明知李高華為吳永紅妻兄,對吳永紅插手工程項目行為不制止、不批評教育,主持召開鎮黨政班子會時不堅持原則,違規決定將工程直接發包給吳永紅的特定關系人。紀委沒有及時了解有關情況并制止。不難看出,鎮黨委政府和鎮紀委存在黨紀黨規意識不強等問題。
“歸根到底是黨委書記、鎮長和紀委書記履行主體職責和監督職責不力,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修水縣紀委書記歐陽明華說。
實踐“四種形態” 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
“深究違規插手工程項目問題不放手,動輒則咎,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才能避免更多的人犯錯,體現的是對黨員領導干部的關心愛護,要的是更多干部健康成長。”歐陽明華說,查處吳永紅案件并在全省公開通報曝光,警示各級領導干部,對那些屢教不改、執迷不悟的頂風違紀者,必須從嚴從重處理,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震懾。只有嚴執紀、真問責,才能真正把規矩立起來,讓紀律成為不可觸碰的高壓線。(江西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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