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認真貫徹落實省紀委關于加快推進紀檢體制改革的要求,立足本地實際,加強分類指導,所轄三縣三區派駐機構改革動員部署會已于8月25日前全部召開,市縣區派駐機構改革和巡察機構建設工作順利完成。
一、加強分級分類指導,統籌制定改革方案
一是全面掌握基層情況。市紀委成立專題調研組,由市紀委副書記帶隊,到各縣區開展調查走訪,通過與縣區紀委、組織部、編辦等相關負責同志面對面溝通交流,了解縣區紀委派駐監督覆蓋單位數、紀檢編制實有數和干部實際配備等情況。組織召開座談會,各縣區紀委書記專門匯報派駐機構改革和巡察機構建設工作進展,提出意見建議,圍繞改革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共性問題進行交流研討、謀劃對策。二是科學制定指導口徑。市紀委根據省紀委要求,針對派駐機構改革的關鍵環節、重點要求和常見問題,結合縣區實際,制定《關于縣區紀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指導口徑》,進一步明確紀委派駐機構的領導體制和監督職能,重點圍繞派駐機構設置、監督范圍界定、干部編制調配以及綜合保障統籌等方面,提出具體的指導性意見,確保縣區派駐機構改革有法可效、有據可依。三是嚴格把關工作方案。成立方案聯合審查小組,按照“一縣(區)一策”的工作思路,對各縣區改革方案逐一“過堂”。會審工作由市紀委主要領導主持,主要檢查方案中機構設置是否合理、編制劃轉是否到位、綜合保障是否完備等內容。會審結束后,各縣區改革方案按修改意見重新調整,經市紀委復審通過,形成擬定稿并上報省紀委。市紀委采取“日更新、周匯報、月通報”的方式,督促各縣區倒排改革工期,按期完成序時進度。
二、突出務實有效導向,科學整合工作力量
一是優化機構設置。按照“壓縮總數、提高密度”工作思路,各縣區通過壓縮派駐紀檢組和巡察組數量,增加每組人員編制,避免因分組過多出現監督工作力量分散、統一管理難度過大等問題,派駐紀檢組和巡察組的工作效能顯著增強。目前縣區共設紀檢組55個,核定編制總數258個,除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單獨派駐紀檢組外,一般設4—8個綜合派駐紀檢組;共設巡察組26個,核定編制總數133個,每個縣區分別設立3—5個巡察組。二是選優配強干部。各縣區在做好改革所涉干部安置分流的同時,通過抽調掛職、公開遴選等方式充實派駐和巡察工作力量。派駐紀檢組現配備組長54名,副組長49名,其他工作人員70名;縣(區)委巡察工作辦公室主任目前已全部到任,共配備副主任11名,巡察組組長18名,副組長37名,其他工作人員19名。同時,探索建立了優秀年輕干部到縣(區)委巡察機構掛職鍛煉機制,采取組織抽調的方式,從選調生、后備干部、專業技術干部、高層次人才中,按照程序選調人員到巡察機構掛職鍛煉。三是加強業務培訓。市縣聯動舉辦派駐和巡察工作實務培訓班,培訓內容主要包括省市紀委“1+N配套制度”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形勢分析以及問題線索管理、信訪舉報、執紀審查、執紀審理等,有力提升了派駐和巡察干部的履職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已舉辦培訓14個班次,參訓干部達800余人次。
三、積極完善工作機制,構建高效履職體系
一是強化制度創新。建立派駐機構運行制度體系,立足主責主業,出臺《紀委派駐機構工作規定》《紀委派駐監督工作制度(試行)》和《派駐機構工作考核辦法》等配套制度,對市縣紀委派駐紀檢組開展調研會商、黨風廉政談話、參加或列席會議和信訪舉報處置等重點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制定《巡察機構“三庫”建設管理辦法》《巡察機構內部管理制度匯編》《巡察機構工作人員守則》和《巡察工作辦公室、巡察組工作職責》等文件,明確14項工作規范和12項內部管理制度,促進市縣巡察干部依紀依規開展工作。二是強化機制創新。積極開展“機動式”巡察,全面建立市、縣委巡察線索、信訪、問題 “三個清單”,創新實施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巡察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等工作舉措,有效擴大了巡察的震懾作用和社會影響力;贛榆區還探索建立了“1+2+3”巡察模式,即巡察1個鎮,延伸2個村,聚焦農村基層黨建、“三資”管理、精準扶貧等3個領域,實施“點穴式”巡察,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強化科技創新。學習借鑒省紀委派駐省科技廳紀檢組“互聯網+紀檢”的新型工作模式,吸收先進經驗,結合本地實際,圍繞新形勢下派駐監督工作特點和需求,主動對接軟件公司,開發“智慧監督系統”,促進派駐紀檢組履職盡責。
下一步,市紀委將立足派駐和巡察工作要求,督促縣區統籌抓好缺配干部的選任工作,將具備紀檢、財政、政法、信訪等崗位經歷的干部納入優先選用范圍;充分利用全市反腐倡廉教育師資庫,推動派駐和巡察業務培訓常態化、長效化,持續提升派駐和巡察干部隊伍的專業化水平;密切溝通聯系,指導各縣區結合自身實際,不斷完善相關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加強突破創新,確保派駐和巡察機構有效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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