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進一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主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經省紀委同意、市編委批復,委局機關內設機構調整工作于近日正式完成。
調整后,市紀委機關、市監察局內設機構數、領導職數、人員編制均保持不變,設13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法規研究室、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紀檢監察一室至四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和機關黨委、市委巡視工作聯絡組辦公室、市優化投資發展軟環境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紀檢監察案件管理中心(市黨風廉政建設教育中心)。 (徐海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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